黃明志投案前在面子書貼文,指將全力協助警方調查不會逃。
新聞背景
謝侑芯案件於10月22日下午約1時40分,在吉隆坡某酒店客房被揭發。
根據同房的黃明志的口供,他發現謝侑芯在浴缸昏迷,曾嘗試向她施以心肺復甦急救,但不果,急忙召來救護車。黃明志聲稱,他當時是與謝侑芯在酒店討論一項影片拍攝專案。
警方據報到場後,在房內查獲約9顆藍色疑似搖頭丸的藥丸,黃明志的初步尿檢對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氯胺酮、THC 等呈陽性反應。
黃明志於10月24日被控兩項罪,其一是牴觸危險毒品法令39A(1)(擁有毒品)條文,其二是牴觸15(1)(a)(濫用毒品)條文。黃明志獲准以4000令吉保外,案訂12月18日過堂。
另一方面,謝侑芯的好友兼經紀人Chris早前透露,馬來西亞醫院報告指其死因是心臟病發,但家屬認為謝侑芯平時身體健康,無法接受死因說法。
日前吉隆坡總警長拿督法迪爾宣布,警方已將謝侑芯猝死案轉為援引謀殺罪名調查,並將逮捕黃明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