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讓人覺得離譜的是,婆婆的這個行為,從法律層面看性質相當嚴重。說句開玩笑的話,要是拍成女主十二年歸來得知真相,應該拿起法律武器和惡婆婆鬥爭,這能立馬升級成為普法劇。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在現實邏輯和法律常識上都站不住腳的,開出支票離開我的兒子,這樣非常低級的衝突設定,卻成了推動整個故事發展的最核心引擎。
這部劇里的女性角色,似乎都只是為了給男女主的感情線製造障礙而存在的,缺乏獨立的人格光彩。女二號溫佩妍就是一個典型的工具人,性格好,有穩定的工作,對孩子也很有愛心,按照正常邏輯,應該擁有自己完整的生活和情感走向,但在劇中,她的主要作用就是被蒙在鼓裡,尷尬地周旋在男女主之間。最讓觀眾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劇中竟然安排她一再邀請男主的前任,也就是女主角,來參與自己和男主的婚禮籌備,比如一起選婚紗、挑選手捧花,純粹為了製造所謂的修羅場戲劇衝突而強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