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婉看了董兵一眼,他一直嫌棄她的跛腳,認為她給他丟臉,他從來沒有把她介紹給朋友,也從不帶她去參加聚會。
那他為什麼要和她結婚呢?呵呵,其實她早明白,不是嗎?
她和董兵結婚的時候,她30歲,而他已經 33歲,他在這個城裡沒有房子,沒有車,工作也不順心。
也有女孩子喜歡他,願意和他談戀愛,可談婚論嫁,和他一起去那個偏僻的小村莊後,回來不願多說一句話,直接和他分手。
董兵很恍惚,他從小品學兼優,可是,為什麼卻比不上一套房,沒有人想和他一起努力,她們都想有房子,有車子……
就在遇到她之前,有一個前女友朵朵,朵朵說:董兵,你也30歲了,畢業這些年,沒存下一點錢嗎?不應該啊,你薪水不高,但也不算低,存個頭期款應該沒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