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家中老人離世,但是有多位繼承人的話,那麼根據法律來說,存款人離世,合法繼承人想要證明自己的身份以及有權力可以將這筆存款取出來的話,那麼還需要向當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拿到證明之後才能辦理家庭成員的取款手續。
當然,繼承人們還必須要就存款的分配達成一致,否則銀行可能會拒絕取款請求,而且後續也會有很多麻煩。另外,如果一旦有一位繼承人在分配協調的過程中被忽視,那麼可能繼承人分配存款的計劃也會因為這位繼承人的不同意而導致無效。
其實,如果想要自己的後輩們不因為財產繼承的問題而鬧矛盾,也不想因為自己突然離世而讓自己的存款無法被自己的家人獲得,從而讓銀行占了便宜。那麼最好是立遺囑比較好,可能很多人都會認為立遺囑並不吉利,而且說不定當下所立下的遺囑並不代表著自己臨去前最終的意願。但是只有早點立下遺囑,並不斷的進行修改,那麼對於後輩們來說才是比較方便的,也會更加方便後輩們對自己留下的財產進行合理分配和利用。
現在新聞報道中經常出現因為老人突然離世,家中後輩不知如何分配遺產,或者不知道應該如何從銀行中取出死者留下的遺產而造成糾紛的案例比比皆是,其實都是因為沒有遺囑所造成的禍端。
當然,作為兒女們,我們也應該充分尊重家中長輩的意願,無論是否有遺囑,老人們在平時的表現也能看出其對於家中後輩的看法,有的兒女平時並未對老人進行任何照顧,雖然從法律上來說具有繼承權,但是從道德上來說,這種不肖子孫實際上是無權獲得老人留下的任何遺產的。而在分配老人的遺產時,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去銀行取款時也應當遵守相關程序制度,否則鬧出事端來也不過是讓別人看了笑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