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城裡後,我辭掉了工作,女友生前曾說過,她的母親這一輩子吃過太多苦,如果有能力了,一定要讓母親過上好日子。
而我當時的工作薪資確實有限,所以我決定辭職創業,經過朋友的介紹,我開了一個貿易公司。
公司的規模雖然小,但我賺到錢後,主動每個月給女友的母親打錢,老人身體弱,沒有固定收入,這些錢雖然不多,但解決溫飽還是沒問題的。
老人總是說每個月打得太多了,讓我也省著點,我和女友的母親相處得像母子,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
可上個月,女友的母親突然給我打電話說「宋明啊,我這每個月3000元(約1.3萬新臺幣)的生活費有些不夠,下個月你給我打5000吧(約2.2萬新臺幣)!」我了解女友的母親,她絕對是遇到了什麼事情,否則不會主動給我添麻煩的,為了一探究竟,我開車去了女友母親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