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我特別能理解朋友的這種想法。
年輕的時候,我也是個急性子的人。做什麼事情都想在一時半刻間就徹底搞定,越來越好。
即使是在感情這種需要放慢速度的事情上,我也是橫沖直撞,像匹脫韁的野馬,恨不能第一天認識,第二天就確立關系。
明明我正年輕,有的是時間,時間都多到足以從人生的起點跑到終點,再或順或拐地跑回原地。
可在感情面前,我卻總被一時沖動蒙蔽了心智,像個快要溺水的人好不容易抓到救命孤舟似的,拼盡全力攀上它,抓牢它,堅決不讓它從手中溜走。
仿佛不握住它,我就沒時間了。
結識一個人不到半個月,聊天沒超過十句話,我就急需知道他的態度,摸清他對我有沒有感覺,想不想跟我試一試。
他願意的話,我才會繼續跟他聊下去。他不願意,我就要及時止損,轉身抽離出這段關系了。
年輕的我們,太過在乎面子,太過強調「及時」和「止損」,也太容易把短暫的「上頭」平替成「喜歡」跟「愛」。
於是,我們急不可耐,我們沖動,我們失去清醒。
一天就想遇見心儀的人,兩天就想相知相熟,十天半個月就想給彼此蓋章落款,簽訂眾生不離不棄的協議。
把原本需要半輩子才能走完的程序,簡化成三兩天就蓋棺而論,看似無比深重,實則無比草率的決定。
因為年輕,因為著急,我們真的搞砸了好多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