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老公說道:這件事兒就這麼定了,都不要再吵了。我不想在跟他們廢話了,說道:我只給你們一天的時間,馬上從我家搬走,否則的話後果自負,說完這句話我扭頭就走了。
第二天冷靜下來之後,我做了一個決定,那就是報警,把他們趕出去,既然他們無情別怪我無義。最後我向我老公提出了離婚,他們怎麼都沒有想到,我會把事情做的這麼絕。
我也不想這樣做,可是我已經忍無可忍了,要不是為了孩子,估計我早就離婚了。我老公看我真要和他離婚,後悔不已,求我原諒他,再給他一次機會。
可是我對他已經失望透頂,不願意原諒他,這次說什麼我都要和他離婚。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是我做事太絕了,還是他們 一家人太過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