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相信一份愛情比用心去愛一個人更重要,因為愛情會被各種外在因素所干擾,而選擇相信則會讓人處理愛情以外的種種阻礙。
兩個人因為相互吸引而產生愛情,因為愛情而相處在一起。
但很多時候,愛情里的一些矛盾,往往是兩人相處時候的本質問題,這是不受外在因素所干擾的。所以,即使你再相信愛情,也不要因為愛情而去愛,因為這樣的愛並不會有結果。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只有相互契合的人,在一起才會幸福,才更有意義。
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為的就是找到那個契合的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所以,戀愛中的兩個人,究竟合不合適在一起,往往體現在這4個」細節「里!
01
有沒有相同的價值觀
三觀不合的人在一起,無論做什麼都達不到對方的心意,因為你認為對的事情她可能並不認可。
情侶之間熱戀,因為彼此被對方吸引,只看到了互補的地方,其實這是不夠說明兩個人是真心相愛的。
只要在認真相處下來,就會發現,兩人對待事物的看法和態度是否一致,如果兩人沒有共同的價值觀,那麼這段感情是不合適的。
價值觀是從小到大逐漸形成的,所以不要寄希望對方能為愛情改變自己的思想。所以當發現這種情況時,該放手就放手,否則兩人只能以相互傷害來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