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原PO有記憶以來,母親沒有工作過、也沒做過家事,十指不沾陽春水,煮飯洗碗有傭人負責,出門在外有司機接送,名牌包、鞋子多到數不清,得另闢一間更衣室放置,就是個富家少奶奶。「她名下有存款,股票,房子,店面,都是我爸給她的,每月還有24萬的房租可收。」
原PO母親是五專畢業,因緣際會認識老闆弟弟,也就是現在的老公,兩人結婚23年,育有一對子女,她覺得自己也算對夫家有貢獻,現在各奔東西,名下的所有物就是她這些年的「薪水」,絲毫不覺得對不起原PO爸爸。原PO曾問過父親:「養媽媽很貴嗎?」這才知道,媽媽一個月生活費高達50萬,很多衣服鞋子都是新款,連標籤都沒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