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天,天空飄著小雨,我們默默來到民政局。
辦完手續後,李浩突然說要請我吃頓飯,算是離婚前的最後一頓夫妻飯。
我同意了,畢竟我們曾經那麼相愛,至少應該給彼此留下一點美好的回憶。
飯桌上,我們盡量保持輕鬆的氛圍,談論著過去的點點滴滴。
餐後,李浩叫來服務員,遞給她一張五千元的現金券,說:「這算是感謝你這些年的陪伴。
」我愣住了,沒想到他會這麼做。
離開餐廳,我們並肩走在雨中。
走到一輛豪車前,李浩說:「上車,我送你回家。
」我拒絕了,畢竟我們已經不再是夫妻,我不想再接受他的照顧。
李浩嘆了口氣,說:「好吧,以後照顧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