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女同事為什麼會選擇和對方分手,畢竟三年的時間,多少也是有感情的。
女同事笑笑說,之所以在一起一直沒有答應和對方結婚,是因為對方好像和她在一起的目的只是為了結婚。
所有的愛都只是男同事說的,具體行動中壓根沒有表現出來有多愛。
女同事還說,兩個人分手後她考慮了兩周的時間,決定給彼此機會,
所以主動去找男同事,沒想到等到的是對方有女朋友的消息。
我聽到這樣的真相,目瞪口呆。
一段感情中很難說誰對誰錯,因為感情本質上就是一場各取所需,需求滿足就在一起了,滿足不了可能就分開了。
但如果一個人只顧及自己的需求,而不顧及另一半的感受,那說明愛的不夠徹底,比起享受愛情的虛榮,不如腳踏實地的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