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理,房子可以算是我買的,老公出的錢可以忽略不計。於情,我跟小姑根本沒有什麼姑嫂之情,如果我們倆感情好,讓我賣房救她我沒什麼意見。可是我嫁過來這麼些年她都沒待見過我,我又憑啥為她做到那個地步呢?我沒有義務那麼慷慨。
再說了現在還不是山窮水盡的時候,公婆那麼能攢錢的人,手裡沒有個錢是不可能的,就算要賣房也要先賣掉他們的房。
所以我堅決不同意,婆婆得知我不同意後上門來罵我,說我沒良心,連唯一的妹妹都棄之不顧。我反懟:「如果是我得了重病,你願意賣房救我嗎?」聽到我的話,婆婆一下子就啞火了。
過了一會後,婆婆又說我們是一家人,如果是我生病,她肯定會砸鍋舊鐵都要救我。
我聽了只想冷笑,婆婆說的話我一個標點符號都不信。這麼多年從來沒有把我當一家人看待,現在有求於我了,才說這些好聽的話。我已經不年輕了,我分得哪句是真心話。
不過我不想爭吵,在說完該說的之後我就回房間了。那天老公下班後又勸我,「老婆,生病的不是外人,而是我的親妹妹呀。我們倆是有血緣的,可以說就是世界上最親近的兩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