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想到,湖南的一樁舊民俗——典妻。
丈夫或者沒本事,或者沒門路,或者一身難以割捨的『臭毛病』,日子過不起來了,怎麼辦呢?
乾脆把媳婦兒暫時『賣出去』,為有錢有勢的人物,私生兒女。
一旦孩子不再餵奶了,就可以母子分離了。
反應那種民俗的時候,言談話語之間充滿了貧窮、無奈的痛苦血淚,假如跟泰國租妻圈裡的人相比,他們算是生活在上帝身邊了。
泰國那些年輕的女孩子,可以一次又一次從容地接受陌生男人的『租傭生活』,當然,這段日子明亮、殷實,可惜相當短暫。
很多被租的『妻子』,往往會面臨『被拋棄』、『被割捨』的痛苦命運,畢竟熱湯熱水地生活了好長一段日子,真的從容分手,相當不容易,要知道,金錢和感情一樣,很難一掃而光。
想必泰國流行於世的『租妻』制度,生來就有短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