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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隨著結婚越久,老公往家拿錢的次數和金額,都在慢慢減少。黃潔吵鬧過幾次,但老公卻不以為然地說,我的錢拿去補貼父母,這不還有你嗎?
直到老家的小叔子要結婚,老公再次提出要求「我月薪一萬,給父母五千弟弟五千,你養家剛剛好。」
老公對此的解釋是,他父母年紀大了,弟弟又不爭氣,所以父母只能由他來養,每月五千,兩千是生活費,三千是看病吃藥的費用。
至於給弟弟的那五千,也只是為了減輕父母的負擔,畢竟弟弟要結婚買房,手頭錢不夠,他做哥哥的,一下子拿不出幾十萬,只能以這樣的方式慢慢補償給弟弟。
黃潔聽過兒子養父母,卻沒有聽過哥哥還要替父母養小兒子。她認為這是老公在故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只是她也沒辦法拿到證據。因為老公口口聲聲說,錢全都給他父母和弟弟花了。
黃潔認為老公是在欺騙自己,她養家沒問題,可前提是老公每月的工資要上交給她。如今工資全都給了婆家和小叔子,老公卻讓她一個人養家,那不就等同於老公的錢自己攢著,她的工資卻養全家人?
黃潔再也忍不住,她跟老公提出離婚。不是她沒辦法和老公患難與共,而是這個男人,時刻提防著自己,這讓她如何敢心甘情願和他繼續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