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傻,結婚時被愛情沖昏頭腦,沒要車沒要房,婚後只能苦哈哈跟老公一起奮鬥買房。可買完房子,婆婆卻鬧到了我娘家,說我主意大,天天就知道坑她兒子…… 我怎麼坑了呢?不就是房產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嗎?這可是我老公提議的。
因為婚前沒買房,我們跟公婆擠在一個60多平方的小兩室,兒子一出生,我們一家三口住在次臥,連身都轉不開了。所以,我和老公決定單獨買套房子。
可是公婆50齣頭就不出來工作了,手裡沒有什麼存款,我們只能靠自己。
平時我一邊工作一邊做兼職,我老公也是下班了之後又去跑外賣或者跑腿,我們苦哈哈奮鬥了4年才攢下20萬塊錢。
我爸媽得知我有買房的打算,雖然指著我的腦袋說我:「傻丫頭,人家結婚都知道先要求男方買房,你倒好,結個婚去扶貧,一家三口連住的地方都憋屈……」
但是,他們卻毫不猶豫給我拿出15萬塊錢。而我哥嫂結婚成家在前面,該辦的事情都已經辦完,他們對爸媽給我掏15萬買房都沒有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