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幾個月,我發現兒媳婦總是偷偷哭,我問她怎麼了,她說,她媽把所有的財產都賣了,去外地不回來了。
我急忙問:「那錢沒給你留下?」兒媳婦說:「我媽說,誰抱骨灰盒財產給誰,她自己留了一部分養老,剩下的都給她侄子了!」我氣得破口大罵,哪有這樣的老人,肥水不流外人田啊,她怎麼能把財產給一個外人呢?
她還有女兒和女婿還有外孫呢!她把事情做得太絕了,我告訴兒子:「她做初一,我做十五,以後絕對不能給她養老!」 兒媳婦一聽不願意了:「媽,是你不讓你兒子抱骨灰盒的,你怪誰?」我抬手給了她一巴掌:「你還以為有人給你撐腰呢?
你爸沒了,你媽不要你了,以後給我老實點。」我氣得頭疼,回去睡覺了,一覺醒來,我發現兒媳和兩個孫子都不見了。
我連忙問兒子,兒子還在歌廳唱歌呢,他風風火火跑回來,一看,兒媳婦把值錢的都帶走了,房產證也帶走了。
兒媳婦給兒子發了信息,說她去找她媽媽了,她要跟兒子失婚。
兒子急眼了,沖我喊:「都怪你,你害的我妻離子散,我去找我媳婦去了,我要跟你斷絕關係!」這個白眼狼啊,我為了誰啊,我不都是為他好嗎?
現在他還倒打一耙了,我反省了一下自己,我覺得我根本沒有做錯,老祖宗留下的規矩,哪有姑爺捧骨灰盒的道理?
大家說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