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女兒放在炕上讓她和奶奶玩,我則捧來一盆熱水,給婆婆擦了臉,洗了頭,隨後來到廚房把午飯做好。吃了飯後,婆婆把我喊過去,從被子下面掏出一疊錢來塞到我口袋說,「小芳,你帶個孩子日子也不好過,前段時間玉米賣了8萬多,這2萬元你拿著給孩子買奶粉。」我推脫說不要,誰料,婆婆臉一沉,對我說,「一定要拿,就當是我替我那短命的兒子盡的義務,不然媽這心不安。」聽婆婆這麼一說,我便接了過去。趁他們不注意,我又悄悄把錢塞回被子下面。走時候,公公一直送我到村口,車開出去好遠了,公公的身影遲遲都沒有離開,直到徹底變成一個小黑點,我的視野也逐漸模糊了。看到如今的公婆,我作為年輕人,這點困難算得了什麼呢?接下來我只想好好賺錢,把女兒養好,常回來儘自己最大的能力,幫忙幫忙這苦命的公婆。發生什麼事我們無法控制,但我們能控制的是看事情的心態,聽媽媽那番話回婆家一趟後我釋懷許多、心情也舒坦起來,果然原諒人,就是放過自己,大家說,我這麼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