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錢女士的自述:
我有時候回想年輕的時候,也會後悔,不應該找像我丈夫這種鳳凰男一起過日子。
這日子過得是一天比一天糟,特別是他父母搬來家裡以後,我就莫名其妙變成了婆婆口中的外人。
其實我很感謝上天讓我出生在父母家裡,才有底氣去跟丈夫提離婚,並用一招制服婆婆。
剛開始我只是覺得結婚就是和丈夫一起過日子就可以了,但現實並不是那麼簡單的。
當時我就覺得丈夫很好,不僅有學歷,還對我好,很聽我的話,將來過日子也會聽話,我也不至於過得太慘。
我和丈夫結婚的時候,父母是極力反對的。在我將丈夫的個人情況跟父母說了。
他們挺滿意沒有多說什麼,但我將丈夫的家庭背景說了以後,父母就十分反對。
丈夫是村裡讀出來的大學生,說他們那個地方還是比較閉塞的。
能出個大學生真的挺不容易。我就覺得丈夫挺厲害的,但他也如實跟我說了家裡的經濟情況不是很樂觀。
可能彩禮那些都給不起太多。 我當時頭腦一熱就承諾他彩禮隨意給就成。
所以當時他們家就是給了家裡2萬,既然承諾就沒有多說什麼,但父母心裡總歸是難受的,我也只能眼睜睜看父母難受。
婆家人應該是高興壞了,花2萬彩禮娶個媳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