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打車來了,接我去她家,我猜女兒家新租的房子肯定破破爛爛的,我要不是去看孫子,我絕對不會去她家。
汽車開著開著我發現不對勁,在一棟漂亮的新小區停車了。
女兒說,媽,下車,到家了。
我滿腹疑問跟著女兒上樓,家裡寬敞明亮,裝修得非常漂亮,我問女兒,你們買房子了,哪裡的錢?
莫非你們中大獎了?
女兒說,媽,你忘了嗎,是你讓我弟弟給我送來100萬補償款,我們才買的房子!
原來是兒子乾的,我還能說什麼呢?
看著可愛的外孫,看著女兒的笑臉,看著高高興興出去買菜的女婿,我心裡五味雜陳。
後來,我問兒子是怎麼回事?
兒子說,媽,我們有房子了,姐姐還在租房,出租房冬天暖氣不好,外甥的小手都凍了,多遭罪啊,我就假冒你的名義給姐姐100萬,姐姐買了精裝房,剩下的20萬我還貸了,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我也反思了自己的行為,我太偏心了,這是不對的,以後我一定對他們一碗水端平,因為他們都是我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