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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我故作為難地跟婆婆說,也不是不行,但人家下戶時就說好只照顧一個產婦,現在多了姑姐,工作量也增加了。
不過她看在我爸媽的面子上,願意多接一份活,薪水5萬。
聽到我一開口就要薪水5萬,婆婆有些愣住了,說怎麼還要錢呢?
你爸媽不是給了錢嗎? 我沒好氣地告訴她,我爸媽給的薪水,只是讓她伺候我,沒讓她伺候你女兒。
既然你女兒也要住進來享受月嫂服務,那自然就得掏錢,人家也是要付出勞動力的。
婆婆試探性地問我,要不這錢你幫忙出了,就當是給你外甥的見面禮。
我冷笑一聲,那我還沒收到姑姐給的侄女見面禮呢。
姑姐什麼時候給侄女見面禮,我就什麼時候給外甥見面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