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洋成了只能坐輪椅過後半輩子的殘疾人。 冷靜期內,李青沒法去民政局,劉海洋的腿還處在感染期。
劉海洋在醫院住了兩個多月,對方的車險,加上劉海洋給自己買的各種保險,治療基本用不著自己花錢。
可是婆婆卻天天逼著李青拿錢。 「你們是夫妻,你丈夫出了這麼大事兒,你當妻子的還不肯拿錢出來?太狠心了吧?」
劉海洋這種狀態,李青懶得跟婆婆矯情。等他出院回到家以後,李青才告訴婆婆,他們倆離婚了。
婆婆不能接受:「我兒子這樣,你們不能離婚,你走了,我兒子怎麼辦?」
婆婆拍著大腿又哭又喊。 「你不能這麼沒良心,你不能走。」
我跟她說不清楚,讓劉海洋跟他媽解釋去吧。 劉海洋的心態也發生了變化,他不想離了,想把李青留在身邊照顧他後半輩子。
為了表達誠意,他拿出了兩個房本,一個是老家縣城的小院,在他媽名下,一個是北京的,56平米的小兩居。
縣城的房子便宜,北京的房子價格高可還有房貸。 「只要你留下,這兩套房子都過戶給兒子。」
李青沒有答應。 房子裡面應該是家,家裡應該有愛,沒有愛的家就不是家了。 他們倆早就沒有愛了。
但是,李青明白,她想恢復自由身,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離婚最大的障礙可能來自他們的兒子,他爸爸和他奶奶都把孩子當成了救命稻草。
兒子的口風悄然在改變,頻繁打電話給母親李青,試圖替他們辯解,下一步就該勸李青大度了吧?
後面會不會道德綁架還說不準。 李青很茫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