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以後,我再也沒有多說過一句話。我知道就算我開口,她也不會幫我。我真不明白,作為女人,她怎麼會那麼冷酷,就算是陌生人也不該見死不救啊。
女兒四五歲時,她多次催我生孩子,我告訴她單位不允許超生,會被罰款。她說罰款她來交,她們老趙家不能在她這一輩絕了後。
我們有一次大吵,我下定決心做了絕育手術,告訴她我此生只會生一個女兒,她想要孫子是不可能了,除非你讓你兒子離婚再娶!你有罰款的錢,拿出來給你兒子娶個大姑娘吧!(這是她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我會一直記得)
以後的日子我們相安無事,直到公公去世。老公對我說現在只剩下媽一個人了,別再鬧僵了,我才偶爾去看她。她對我依舊冷淡,我放下東西就走,也不多說一句話。
疫情期間,她向居委會報告說她是個無人照顧的孤寡老人,居委會為她發放了一些急需的蔬菜等救濟物資。
她為此感到高興,卻不知道這已經讓我們倆聲名狼藉,在小區里一段時間都不敢抬頭。我和老公多次給她下單搶菜,她卻從不提及。
去年,她晨練時從健身器材上摔下來,腰受傷,腿骨折。小區里的人打了120送她去醫院住院了。
我老公下班後第一時間就回家,拿好換洗的衣物,帶上我準備的飯菜就去醫院,陪她過夜,第二天直接去上班。
不到三天,婆婆就開始心疼兒子睡不好覺,要求我去陪護。
我認為陪護還是讓她兒子去比較好,因為男人力氣大,可以幫她起床,進行康復訓練,我根本沒法移動她。
再說,她不是常說她有事都要指望她兒子嗎?怎麼這麼快就忘了自己說過的話呢?
我不想去,我去了累病了也沒人照顧我,我沒有兒子可以依靠,也不想因為這點小事麻煩女兒。
大家支持我的做法嗎?歡迎在評論區留下寶貴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