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小叔子離婚,婆婆讓兒媳撫養3歲侄子
原本一直在小叔子家住的公婆,卻突然帶著3歲的侄子,要求入住大兒子家。
用婆婆的話說的,弟媳婦貪心不足,愛慕虛榮,嫌棄小兒子沒本事,掙不到錢養家,自己離婚,丟下兒子就走了。
婆婆罵完弟媳婦虛榮,還可憐起3歲的侄子,說孩子還那么小,就父母不在身邊了。
離婚後,弟媳婦離開了,而小叔子也一怒之下去了外地打工,就留下這個才3歲的孩子。
婆婆的意思,是讓大兒子大兒媳把3歲的侄子當成自己的兒子來養。
畢竟大兒子大兒媳只生了個女兒,並沒有兒子,沒有傳宗接代的後人。
而無人撫養的小侄子,卻剛好補上。
周薇以為婆婆是開玩笑的,畢竟他們現在沒生二胎,並不代表著以後不生二胎。
而且小侄子又不是沒有父母,他父母只是離婚,又不是生死不詳,他們沒有義務去撫養吧。
更何況,他們自己都經濟能力有限,沒得到公婆的半點恩情,反倒還要辛辛苦苦自己打拚。
周薇不同意,她把自己家的困境告訴婆婆,希望公婆能理解。
結果婆婆卻理直氣壯地說:你沒錢,可你父母有退休金,你養孩子剛好,有錢有人。
婆婆理直氣壯的口吻,讓周薇有些愣住了。
撫養小侄子,怎麼就跟她父母掛上了勾?
她父母再有錢,那也是她父母的,婆婆有什麼資格理直氣壯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