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沒多久,李娟就不再出去工作了,而是留在家裡帶孩子。
事實上,我爸媽提到過會幫我們帶孩子,讓李娟安心工作,可是李娟喊著工作太累了。
養家餬口是男人的事情,不願意出去,我也只好隨她了。 在她的要求下,我上交了工資卡,履行了男人養家餬口的責任。
可是沒過多久,我就發現老婆不僅拿我的錢養家餬口,還拿我的錢養她不學無術的弟弟,除此之外,她爸媽剛過五十歲。
居然不種地不去打工,在家裡過上了養老生活,她每個月還要拿我的工資給她的爸媽打錢花,這讓我實在是想不通。
我質問她,她就跟我哭鬧,說她爸媽把她養大,她孝敬父母怎麼了?
我既然娶了她,就該接受她的全家,一起孝敬她爸媽。
我十分生氣,跟她吵了起來:「好吧,我娶了你,孝敬你爸媽可以,可是我有什麼義務養你的弟弟?
他已經成年了,該自己養活自己了,憑什麼找姐夫伸手要錢?」
老婆跟我對吵:「我作為姐姐,給弟弟花錢不應該嗎? 倒是你,你怎麼這麼傻?
你姐姐那麼有錢,為什麼不找她要錢? 你現在不找你姐姐多要點兒錢,等到她嫁人了,錢都是婆家的,你不虧大發了?」
老婆的話讓我徹底愣住了,我實在是不明白老婆的腦迴路是什麼,更不明白我姐姐有沒有錢跟我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