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缺少對婚姻的敬畏
作家莫言說:
「有敬有畏,人的行為就會有所約束。」
敬畏體現的是一種態度、一種素養、一種信仰,是做人做事嚴肅、認真、謹慎、不懈怠的行為體現。
若是無敬無畏,人的行為就會百無禁忌。
鄰居阿恆,和妻子早已沒了戀愛的激情,生活被柴米油鹽所拖累,久而久之,便厭倦了婚後生活。
於是他身邊有了不餓的女人,一邊崇尚家裡紅旗不倒,一邊外面彩旗飄飄,徘徊在兩個女人之間。
最後阿恆的結果可想而知,妻離子散,家財散盡。
可見,婚姻中的兩個人,只有懂得敬畏,才會選擇對家庭忠誠。
婚姻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場契約,這個契約具有法律效力,更具有道德約束力。
對此,深表贊同。
在婚姻的道路上,不可避免地會碰見各種誘惑,也會遇到很多問題。
不論男女,都應該保持一定的自制力,不要失信,不要背叛。
對婚姻保持敬畏,是對自己的人品負責,也是對自己人生的負責。
兩性相處,彼此敬畏婚姻,才是對愛情最好的尊重。
就像林語堂先生曾經說過:
「愛情不是婚姻的前提,愛情是婚姻的產物。」
如果說,愛情是荷爾蒙帶來的衝動,那維繫婚姻的,更多是責任和承諾。
誰都無法杜絕在婚後遇見摯愛的可能性,但生而為人,除了對愛情的執念,更應該有對婚姻的敬畏。
因此,結婚前,別隔絕愛情的存在;結婚後,別否認責任的重量。
要知道,好的婚姻,從來都是在柴米油鹽中,和對方一次又一次相愛,直至白頭。
這也正是為什麼我們不羨慕街角相擁的小情侶,而是羨慕那些年過半百,依然執手相伴的白髮老人。
山盟海誓,經不住情感的平淡蒼白;花前月下,也抵不過生活的日常瑣事。
在逼仄的婚姻生活中,唯有不離不棄的義氣,同甘共苦的默契,才能給足彼此安全感,才能執手共進。
生活充滿變數,婚姻也會遭遇無數險灘和礁石。
唯有扛起婚姻的責任,才能平穩穿越風浪,構建幸福的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