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刺激的是,有台媒爆料說大S生前可能立了遺囑,要把90%的財產留給媽媽和孩子。
甚至有傳言說具俊曄簽過"放棄夫妻共同財產"的協議。
寶子們,如果這是真的,那具俊曄別說分遺產了,可能連台灣的房租都得自己掏腰包啊!
最離譜的劇情還在後頭——如果兩人的婚姻壓根就不成立,那按照台灣法律,汪小菲可能通過孩子的繼承權拿走三分之二的遺產!
難怪有網友調侃:"汪總這會兒怕是在家裡燒高香呢——離了婚還能躺贏前妻財產,這劇情《頂樓》編劇看了都要喊聲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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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真相:具俊曄的聲明到底算不算數?
我們專門諮詢了一位資深律師,想搞明白具俊曄之前說"放棄繼承權"的聲明到底算不算數。
律師表示,按照台灣地區的法律,繼承人如果想放棄繼承權,可不是嘴上說說就行的,得滿足一定的條件和程序。繼承人必須在知道自己能繼承遺產的三個月內,向法院遞交一份書面申請。
換句話說,具俊曄在文章里說放棄繼承權,如果沒有按規定向法院遞交申請,那在法律上他仍然是能繼承遺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