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三峽車禍「2國中妹輾死」!家屬1原因 不能領180萬補償金

2025-05-20     呂純弘     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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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死者家屬無法申請領取180萬元被害補償金。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規定:「因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因車禍過失致死案件,並非給付範疇,家屬只能申領汽車強制險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