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公公過世,婆婆說把家裡的存款和房子分了,因我們離得遠,不參與。
婆婆把老房子賣了,加上手裡的存款,給老伴的兩個哥哥和一個姐姐均分。
她在大哥家居住,說老規矩,老人在大兒子家養老,其他子女年底給贍養費。
婆婆自己有退休金,具體多少,我不清楚,但她這樣的做法,我覺得是自尋煩惱。
看似做的公平,離得遠的我們,出力少不得家產,但守在身邊的三個子女也相互攀比。
老話說:不患寡而患不均。
老人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往往是給自己晚年挖坑,埋自己的從來不是別人,是老人自己。
這才三年,我早就隱約聽到過很多次,老伴哥姐們之間,為婆婆的養老和贍養費爭吵。
只是我沒想到,我家老伴提前內退,反而成為他們解決問題的突破口。
哥姐打電話喊老伴回家商量事,不過是婆婆實在不願被他們來回推諉。
婆婆直接跟我家老伴說:「這麼多年,都是你哥姐照顧我,現在該輪到你了。」
老伴本就覺得對婆婆照顧的少,得到的親情也少,能贍養婆婆則是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