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在案發現場,當時的房間所有的都蒙上了防塵布,屍體已經被肢解,頭顱都已經煲湯,甚至放上了青紅蘿蔔。所有的案發現場均沒有錄像,也沒有監控。實在是很難證明他兩個兒子親自動手參與。
如果兩子死不承認,大機率鄺球判終生監禁,而兩個兒子連終身監禁都不會判,可能只會判有期徒刑,說不定幾年之後還會減刑,到時候坐牢出來還可以繼承蔡天鳳遺留下來的巨額遺產,瞬間達到了人生巔峰,這是不是早就為自己鋪好了後路,盤算好了呢?
鄺球以一人年老之軀換取全家雞犬升天的榮華富貴,這怎麼看都是一種合算的買賣,所以他敢殺人,敢碎屍,敢人肉煲湯,敢做出人神共憤,天地不容之事,因為香港法律是不會讓他有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