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後的第二天張大娘的弟弟來了,進屋一瞧,報了警。他知道姐姐去世之前把畢生積蓄10萬塊錢,用袋子包起來,放在米缸裡,但是現在什麼也沒有,於是就報了警。員警很快就鎖定了嫌疑人,並且在兩天後破案,李大嬸在警局裡承認了自己的所作所為,也承認自己拿了錢以後就惴惴不安,但是開弓沒有回頭箭,她只能抱著僥倖心理繼續逃竄,並向張大娘的弟弟表示了歉意。
張大娘弟弟也表示,錢追回來了就行了,自己因為姐姐意外去世,去聯繫醫院時耽誤了點時間,這才來晚了,還是因為有鄰居們的幫忙侄子才沒有發生意外,也感謝大家。我相信,拿錢的那個鄰居李大嬸不是一個壞人,只是一時之間的鬼迷心竅,人都會犯錯誤,我們應該原諒她,給她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大家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