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住在郊區,趕巧,老公家的房子開始拆遷,我家分了三套房。我們家住不完,準備賣掉一套。我的弟弟想買我家的拆遷房,因為公公婆婆和老公都說了,要是我弟弟買的話,可以便宜三四萬元。但即使這樣,我弟弟還差將近四十萬元。
怎麼辦呢?女方的肚子越來越大,女方父母火急火燎地催促著我們家,對我家下了最後的通牒。最後我弟弟讓我和公公婆婆商量,先把房子賣給他。錢不夠,可以先打一張欠條,等以後錢湊夠了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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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也是個辦法。於是我就和老公說了,讓老公和公公婆婆商量。結果我婆婆一口回絕。婆婆說,給你便宜點可以,但是不能欠錢,欠錢絕對不能賣。
老公回來告訴我,我非常生氣。但是,為了爭取公公婆婆的同意,我做了一點妥協。我對老公說,真不行,房子可以不便宜賣,但是錢往後拖一拖再給。婆婆還是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