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保姆就不一樣了,住的是自己家,環境安靜、舒適,而且保姆一對一服務我,養老院是一個護工看十幾個老人,服務上是完全不一樣的。何況保姆對我不好,我就辭退她,也不用看她臉色。所以,請保姆對我來說是最好的養老方式。
自打我把房子賣掉了,子女們很少來看我了。我知道他們心裡怨恨我,怨我自私,不為他們考慮。可我內心清楚,哪怕我為他們掏心掏肺,一樣是得不到善待。我不敢賭自己的晚年,萬一我自己遇上什麼意外,一個一個肯定會怕我拖累,避我遠之,那樣我的下場,可想而知。與其這樣,我還不如把主動權掌握在手裡。
活到這個地步,我什麼都不怕,更明白親情的關係,只要牽扯利益,親情也會變得很現實,家人也不會例外。
我這樣選擇,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