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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人員考慮事情的嚴重性,並且紀雲一家人的情緒不太適合直接與董麗溝通。
所以等董麗到了之後,銀行人員先與董麗進行一個內部談話。
他們在董麗這里聽到了不一樣的說法。
在董麗的敘述中,賬戶中的資金流動都是在紀雲的授意下進行的。
2018年轉出的5萬塊是她向紀雲借的錢,目的是填補自己之前所欠的貸款。
2019年的多次向廣州公司和那個人轉賬,則是紀雲同意了的投資。
625萬地轉入貸款和取出是為了完成業績上的任務,這個是提前和紀雲說好的。
甚至董麗還讓銀行同事去調取銀行系統中的通話錄音。
她明確指明調取2019年5月的某一次。
在那條錄音中,董麗清晰地告訴了紀雲,她轉走了60多萬,但能要回來,她只是想向家裡人證明她能賺錢。
這些事情真的如董麗所說嗎?難道是紀雲老糊塗了,沒有記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