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也過上了幸福的生活,後來懷孕的時候我老公為了讓我能夠安心養胎,就不讓我去工作了,而且每個月都會給很多錢我,讓我自己買一些我愛吃的,我公婆也經常來我這裡照顧我,所以嫁到這樣的家庭我真的好幸福,不但有愛我的老公,還有對我好的公婆,所以我真的好幸運,遇到這麼好的一家人我一定會好好珍惜,絕對不會弄丟這段婚姻。
我老公每個月都會給2萬塊錢我,但是我根本花不了那麼多,每個月只能花5000,然後我就把剩下的15,000全部打回去給我爸媽,之前我就說過,如果我嫁的好了,我一定會好好的孝敬我爸媽,也會讓我爸媽沾沾光,絕對不能忘記他們。
我給錢我爸媽的時候,我老公也沒說什麼,因為我老公覺得孝敬父母很正常,但是時間久後,我老公就特別的反對,覺得我就是一個扶弟魔,經常勸我讓我不要老是不回娘家,應該多多考慮自己的家庭,而不是無時無刻都要為人家考慮,而且我娘家人還那麼偏心,所以我老公不希望我這麼傻。 但是我根本就不聽,在我眼裡娘家人最重要,哪怕我爸媽偏心,我也要孝敬,也要把錢打給他們,作為他們的女兒如果我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麼就是不孝順。
反正我老公家裡那麼有錢,給一些錢我爸媽也沒什麼,後來我弟出了社會後,也沒有找一份工作,每天就知道在家啃老,而我爸媽也特別的心疼,經常給錢他用。 為了不讓我弟成為一個廢人,我就讓我老公給弟弟找工作,可是他進了好幾家公司,都做得不長久,總是說辛苦,要麼就是嫌棄賺不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