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彼此都考慮家庭,愛就不得已要擱淺。
試想一下,若是你要和對方在一起,父母就尋死覓活,你們還能好好相愛嗎?
若是相愛,就要失去父母,這個代價未免太大了吧。
再一個,當你遇到對方愛上對方時,才發現對方已經結婚,這個時候作何選擇呢?
是把自己的感情,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還是選擇默默離開?
我相信,只要你是有心的人,就會選擇離開,而不像重慶那位父親,為了和對方在一起,選擇把親生兒女推下樓。
因為,這樣愛,太可怕。若是有一天,他把這種瘋狂,強加在你身上時,你又會是什麼感想呢?
誠然,愛上一個人無罪,但是愛上一個不該愛,並且做出傷害人的事,就是一種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