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戒指收起來不打算帶了。可讓我吃驚的是,放在我保險櫃里的那對小孩金手鐲不見了。我記得清清楚楚,把它放在裡面。
我看了其他的東西,一個不少,就是少了那對東西。
晚上我問先生:「你看見我媽給寶寶的那對鐲子了沒?我記得清楚,是和那些東西放在一起的,怎麼不見了。其他東西又都在,肯定是家裡人拿了。」
先生見我這麼說這才和我說實話:「前幾天不是小妹的小孩滿月酒嗎,我媽幾年前就許諾過小妹,說她以後如果有小孩了,滿月酒老媽也會學你媽,給孩子送一對金鐲子。所以…」
「所以你們母子倆就沒有問過我的意思,把我媽送給孩子的東西拿去送給你妹了?」我當時別提有多氣憤。
先生卻覺得我太過激了:「我和媽也是看這些年你都沒給孩子帶過,收在那也是浪費,剛好家裡有,就不用再花錢去買了,就拿了給小妹了。這不是一舉兩得的事嗎?」
我聽了以後,血壓越升越高,氣不打一處來,對他吼了出來:「你們要不要臉?那是我的東西。你拿我媽的東西去充什麼門面?有本事你讓你媽自己去買啊!我告訴你,今天你必須給我拿回來!」
先生還一臉無辜,他說想不明白我怎麼會發這麼大的火,覺得我是無理取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