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言:
看到過一句話:你把自己全部的、最好的都給了別人,你要稍微想一下,你能不能讓對方一直都擁有這些東西。
是啊,讓一個人得到了再失去,其中的滋味,比從未得到過還難過。這就是人性吧。
所以,如果你沒有能力讓對方一直滿足,那你就不要做這樣的好人了。
01
我是李勝嵐,45歲,石家莊人,現在北京一個醫院工作。
老公許華農是安徽蒙城人,在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做研發,工作忙,但薪資比較高,每個月能拿到30000元。(約13萬新台幣)
我們是相親認識的,他家是農村的,兄弟姐妹多,原生家庭很貧窮。我媽覺得負擔太重,將來我的日子不好過,所以我家裡不同意。
但他高大帥氣的外表吸引了我,當時年輕單純很衝動,我甚至跟我媽鬧翻了,堅決裸嫁給了他。
婚後第一次跟他回婆家,我才體會到他家是真窮。
我們先坐火車到阜陽,然後轉汽車坐到蒙城,再轉小巴到鎮上,最後搭村裡的拖拉機顛簸到婆家。
從小在城市長大的我,真的沒受過這麼大的罪,拖拉機顛的我黃疸都嘔出來了。
進村後,路都是黃土的,因為剛下過雨,真的是稀泥滑爛,還沒到家就弄得滿腳滿腿的泥巴,好難過。
婆家就幾間土屋,屋裡除了幾張破舊的木床,還有一些農具,真的是家徒四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