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如此開明,顧著子女,而我的岳母卻截然不同的,她卻活得很自私。
岳母早年離異,帶著我妻子生活,當時岳母是我們公司合作的一個工廠,我有幸認識了岳母,才娶到她的女兒。不過這也是岳母一手促成的,當時岳母看到我家庭條件不錯,工資收入也好,就把她才21歲的女兒牽線搭橋的推給了我。
不過我和妻子也是一見鍾情吧,他不嫌棄我比她大7歲,我也不嫌她單親家庭。就這樣,我們一邊熱戀,一邊在岳母的各種催促下,才半年就領證結婚了。
但直到領證那時候,我才得知,岳母很不會思量人。明知道父母剛支持我在省城買了房子,經濟上有點困難了,她還一口提出要我們出16.8萬的彩禮,妻子當時也是極力反對岳母的,但她也拿岳母沒辦法,最後軟磨硬泡下,才降到12.8萬。
不過當時我真的沒啥錢,最後還是靠父母,我爸手裡最後8萬存款,加上跟人借了幾萬塊湊到彩禮給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