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笑了,笑著笑著,紅了眼眶。我娘家拆遷,分了2套房子,還有100萬,我老公和我婆婆立馬能瞧得上我了。但可惜,我也有底氣了,正如我爸媽勸我,以前還想著不離婚,萬一我一個人養活不了兒子,我老公不至於一點都不養活孩子。但現在,我有這個底氣離婚,因為我和我娘家,能養活我兒子了。
我沒接受我老公的道歉,我讓他回去等著我的離婚協議書。老公說我太狠心,讓兒子小小年紀沒了完整的家庭,說我會後悔的。我不置可否,因為我知道,我不會後悔的。得知我娘家要拆遷,老公上門道歉:我同意辦婚禮了,你跟我回去吧。你們說,我離婚的決定是不是一點都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