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一看,大吃一驚。內容是:姐,婆婆拒絕把錢交給我保管,以後即使她來這裡買房子,將來也讓他們去養老院吧!
我馬上就明白了,兒媳婦本來是發給姐姐,她不小心誤發給了我。
看到這條微信後,我當場崩潰了,眼淚滾滾而落。
往事一幕一幕浮現在眼前,訂婚時我們借錢給了兒媳婦12萬彩禮,我在兒子家辛辛苦苦帶孫子三年,每月五千的退休金全貼給了他們,三年下來花了大約20萬(約86萬新台幣),兒媳婦給親家買金鐲子,卻忘記我的生日。
我不讓兒媳婦保管賣房子的錢,她竟然說以後讓我們去養老院,意思就是不給我們養老了。
我的心涼了,我一刻也不想在這裡待下去了,我當場決定馬上返程。
兒媳婦中午回來的時候,我說家裡有事,我得趕緊回去一趟,以後讓親家來帶孫子吧,反正孩子也快上幼稚園了。
兒媳婦一愣,她是聰明人,臉上閃過羞愧的神情,她應該知道把信息誤發給了我,她一個勁兒地給我道歉,說她錯了。
我什麼都沒有說,我馬上讓兒子給我買了高鐵票,坐上了返程的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