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老公這麼一說,我再也忍不住,痛哭出聲。我沒想到,這些年,我出錢出力都比弟弟多,可到了分家產,卻與自己毫無關係,甚至還得被父母親情綁架養老。 我沒有在協議上簽字,而是告訴父母,100萬我分文不要了,就當是我給你們的一次性養老費。
至於以後,這個娘家我也不回了,你們好自為之。 說完這番話,我含著眼淚跟父母斷交了。之後,不管父母如何打來懇求電話,我都沒有再回娘家露面,甚至還把父母弟弟的所有聯繫方式都拉黑了。
老公曾勸過我,但我始終過不了自己心裡的那一關。 出錢出力養弟弟的時候,我就是娘家自動取款機。可分家產的時候,我卻又是不折不扣的外人,沒有繼承權。這樣的落差,誰又能接受得了?
今日話題: 你認為鍾夏跟父母斷交做得過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