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大學畢業後的第二年,吳芬跟老伴給他全款買了一套房子,有120平方米。 這裡面有部分的錢是兒子工作後上交給吳芬的,他孝順,從工作後領的第一份工資開始,每個月會上交部分的工資,吳芬就幫他存起來。
吳芬家條件算是不錯的,她跟老伴都有退休金,加起來還不少。兒子呢,有穩定的工作,身高178CM,人長得帥,性格也好,沒人不夸的。 這樣的條件,按說兒子在婚戀市場是有挺大的優勢。
可他有個缺點,不會說甜言蜜語,做事一板一眼,不受女孩子的歡迎。人到30歲,還是單身。自己不主動,也不著急,問他終身大事總是打馬虎眼。 吳芬有些急了,就發動親朋好友的力量,問誰家有適齡的女孩介紹給她兒子。
經過幾次相親,兒子跟一個女孩看對了眼。這個女孩也是本地人,在一家家居公司上班,做設計的工作。他們認識10天就確定了關係,認識3個月後就把結婚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當時吳芬很高興,認為兒子終於開竅了,也不覺得他們認識三個月就確定要結婚的事情是不是太倉促了。 吳芬對兒媳婦也是很滿意的,人長得漂亮不說,嘴巴還很甜。最主要是兒子喜歡,她也跟著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