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女一歲生日後,吳芬離開兒子家,回了自己家。她是覺得只要有她在,兒媳婦會一直當甩手掌柜,沒有當媽的樣子,還不如放手。 兒媳婦有點什麼事,就打電話給吳芬,說孩子想奶奶了,或者說自己有多少晚沒睡整覺了,熬不住了。 吳芬會給一些意見,但沒有去幫忙。後來,兒媳婦就沒打電話來了。
讓吳芬沒想到的是兒媳婦沒跟兒子商量,就花5000塊錢請了保姆幫帶孩子,自己該怎麼瀟灑就怎麼瀟灑。 兒子覺得既然兒媳婦不上班,一個人帶一個孩子是可以的,沒必要花幾千塊錢請保姆。 兒媳婦說:「我閨蜜家就一個孩子,人家還請了兩個保姆,一個帶孩子,一個做家務。
我就請了一個,你就心疼了?只有沒本事的男人才會抱怨老婆把錢花哪裡了,我當初真是瞎了眼才會嫁給你。」 「行,心疼是吧,那趕緊離婚,不要耽誤我找第二春。以我的條件,找個比你有上進心的男人容易得很。」 兒子頭疼地說:「開口閉口就說離婚,你想過女兒嗎?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一個月3萬的工資,自己只留1 000元,剩下的都給你了。還有年終獎各種福利,也都給你了。」 兒媳婦說:「哼,就這點錢,還不夠我買一個名牌包包。我閨蜜買個5萬的包包,人家眼睛都不眨一下。
我要買個5萬的包包,你一個月工資都不夠,這就叫對我好啊。」 「你要有上進心,哪止這點收入?你要有本事,早就當大領導賺大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