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達成一個協議,兒子以後管著家裡的財政大權,每個月給兒媳婦5000塊錢零花錢。 結果這才過了三個多月,又鬧上了。大晚上看著兒子被抓花的臉,一道道那麼明顯的血痕,還有顯得無神的眼睛,吳芬眼眶忍不住紅了。 她對兒子說:「離吧,這次我不勸你了。
以前是我們做錯了,我跟你爸都不該勸你。」 這次吳芬不勸,兒子兒媳婦很順利地離了婚。房子車子是婚前財產,歸兒子。存款一人一半,雖然都是兒子賺的錢。然後,孫女的撫養權給了兒子,不用兒媳婦給撫養費。
吳芬把孫女接來跟老伴一起帶著,經過一段時間後,小丫頭變得開朗了,不再是一副怯生生的樣子。也是,父母感情不好,孩子怎麼會開心呢? 兒子離婚一年後,吳芬勸他有合適的再找一個,畢竟還那麼年輕。
兒子搖搖頭說:「目前我沒有再婚的想法,至少等孩子上初中後再說這個事情。」 吳芬嘆了嘆口氣,贊成兒子的決定。這樣也好,可以給孫女全部的愛,讓小傢伙開開心心地成長。 這天是周末,吳芬跟老伴帶著孫女去動物園玩。
孩子就喜歡動物,看到什麼動物都很激動,跑來跑去出了一身汗。 逛了動物園大半天,吳芬不得不服老,體力不支,十分的疲倦,老伴說那就趕緊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