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番掙扎之後,我終究還是拿出了30萬給父母建房子。當時父母口口聲聲承諾,他們一共建三層,會給我留一個房間,不管我婚前婚後,這個房間都屬於我。 我沒有當一回事,因為我心裡也很清楚,女人結婚後,就成為了外人,再要求父母一如既往地疼愛,就有些強人所難了。
靠著我拿出來的30萬,父母建好了房子,弟弟也如願以償地結婚成家了。再加上弟媳婦很給力,才結婚三個月就懷上了孩子,父母臉上的笑容,就沒有斷過。
我結婚後幾年,一直在外地發展,平時也很少回娘家,多數時候也都是跟父母電話報平安。 因此,當弟媳婦生下兒子後,父母高興地忘乎所以,連忙給我打了好幾個電話,催著我帶著老公孩子回娘家,給小侄子慶祝滿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