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結婚後,父母就住進了弟弟家,幫著照顧懷孕的弟媳婦和家務。至於妻子的兩次月子,父母都拿妻子是獨生女,讓妻子請自己的父母來照顧為由,拒絕前來幫忙。 岳父母在我家出錢出力幫忙帶孩子,而我的親生父母也在弟弟家出錢出力幫忙帶孩子。
雖然對比之下,難免有些心酸,可我一旦計較,父母就會拿養育之恩來說事,說我雖然出錢養他們,但弟弟卻時刻陪在他們身邊。一個出錢,一個出力。 因為長期的勞累,父親病倒住院了,本應該出錢出力的弟弟,卻躲去了公司,說手頭工作忙。
而弟媳婦也帶著孩子躲回了娘家,說自己父母身體也不好。 心急如焚的母親,第一時間給我打來電話。我和妻子連夜趕到醫院,又跑上跑下交押金辦理住院手續。而之後妻子又請了三天假,陪著母親在醫院照顧父親。
見弟弟和弟媳婦一直不露面,沒出錢沒出力,本就對我父母不滿的妻子,也在照顧三天後拂袖而去。無奈之下,我只好又花錢請了個護工,才把事情給安排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