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還想著給兒子把孫子養到三周歲,結果孫子才一周歲,我就被兒媳婦給欺負得不行。 兒媳婦不願意再去外面找工作,說是這年頭工作太難找到了,很累,工資也低,不願意干。
可她一天到晚無所事事,不照顧孩子,不做飯也就罷了,她還會對我的工作指手畫腳,我知道她這是在故意刁難我,所以孫子一歲那年,我忍不住和兒媳婦吵了一架。 就這樣,我回到了家裡,我老伴也很支持我,後來我的兒子和兒媳都很久沒來過我們家,我覺得他們忘恩負義。
再後來,我老伴生病住院,我一個人忙活不過來,這時候想到孫子上了幼兒園,兒媳婦又沒有找到工作,我就給她打了個電話,讓她來幫我。
我讓她白天來幫我,晚上我一個人留在醫院照顧老伴,但就算是這樣兒媳婦依舊是不樂意,對我很不爽,說她沒有這個義務來照顧公公,因為我只照顧了她一年就跑回來了,這筆帳她還沒算呢! 一年就不是照顧了嗎? 真是升米恩,斗米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