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逼不得已,男方父母東拼西湊,湊了100萬塊錢,我又給我女兒添了50萬塊錢,他們這才付頭期款買了一個兩居室的小房子。
有了房子之後,他們簡單的裝修了一下,我這才同意他們結婚。 結婚後第2年我女兒就懷孕了,自從女兒懷孕之後,我便去女兒家承擔起照顧女兒的責任。
去了我女兒家之後,我發現我女婿對我的態度並不是那麼友好。 我知道結婚之前我逼著他們家買房,不同意他們在一起,他心裡多少都會多少有一點怨恨我,但是對我來說無所謂,只要我女兒有地方住,生活的好,他喜不喜歡我無所謂。
雖然我能感覺出來,我和女婿之間是有距離感,但是我並不在乎,我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女兒身上。女兒有了孩子之後,我便一門心思的照顧女兒以及孩子。女婿對我的態度,慢慢的也有了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