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走了之後,就剩下我一個人,白天還好,我還能出去走走,左鄰右舍也能聊天。但一到晚上,村裡的房子又大,就覺得孤單,生活都沒意思了。
當然了,這還算是小事,主要是我的低血糖,越發嚴重了。在一次暈倒之後,兒子不放心我一個人在家裡住,我自己也覺得心有餘悸,就答應去子女家養老。 和當初說好的一樣,兒子和女兒,一家2個月,輪流養老。
之所以不是半年一次或者一年一次,是我認為時間久了,容易產生矛盾。就這樣,我開始了在子女家養老的日子。兒子和兒媳婦對我挺好的,尤其是兒媳婦,她一直感恩當初結婚的時候,我和我老婆對兩個人家庭的幫襯,對我孝順有加。
當然了,都說兩好並一好,兒子和兒媳婦孝順我,我也很有分寸感。在兒子家裡,力所能及的事情,總是搶著做。屬於該出錢就出錢,該出力就出力,從來就不多嘴,想要說了算。
不過不管在兒子家的生活有多自在,我也不可能一直在兒子家養老,因為這樣不公平。我之所以不喜歡去女兒家養老,是因為女婿這個人有點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