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的結束,夫妻兩人都有責任,因為一個家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和支撐,缺一不可。離婚後,你是否還願意跟前夫有聯繫呢?或者你是否還願意跟他發生關係呢?
相信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說法,下面我們來聽聽三個過來人的親身經歷:
1、為了錢
我跟前夫離婚,其實也沒有多大的問題,只因我婚後生下女兒後就不願意再生二胎,所以跟婆婆的關係鬧得很僵。
可前夫看在眼裡,卻不肯替我說句好話,以至於婆婆變本加厲的為難我。每天家務活,買菜做飯帶孩子都是我做,婆婆即便在家,也不會幫我搭把手。
哪怕是在我做飯時,或者搞衛生時,孩子哭鬧了幫我哄哄一下孩子都好,我和婆婆之間的矛盾也不會那麼大,我也不會對這樁婚姻感到如此的絕望。
婆婆一次次的為難我,經常性指桑罵槐地攻擊我的時候,看到老公如此的淡定,我徹底絕望了,於是我們協議離婚了,孩子跟我前夫每個月給1500塊錢撫養費。
離婚後不久,有一天夜裡孩子突然高燒不退,燒到39.5的時候我害怕了,趕緊打電話給前夫讓他趕緊開車過來送女兒去醫院,他很快就過來了。